问题 | 工伤证明人材料怎么写 |
释义 | 工伤证明人材料要写旁证的基本信息,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员工、客户单位的签字盖章。其中旁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事故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救治的医院和受伤的部位及受伤的程度。旁证材料写好之后,要由申报单位写明旁证人的身份并且加盖公章。通常是用报告单的形式叙述工伤发生的全过程。 一、未参保员工进行工伤认定要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伤(亡)者是注册登记或生产经营所在地在本市的用人单位的员工; 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员工(或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机构工伤部门领取); 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 3、员工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4、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5、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片、录音等); 6、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7、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8、其它相关材料(如: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齐全的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 二、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材料清单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的副本,或已建立的有效证书。 2.《职工居民身份证》份受伤员工; 3.受伤后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两个以上旁证(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外出工作时,如因工受伤或发生其他事故,需提交“调令”、“出差通知”或其他能证明外出工作的“原始证明”材料; (2)如果您因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事故受伤,您需要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以及从单位到员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在交通事故中驾驶机动车的,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三、撕脱性骨折工伤认定材料需要哪些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或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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