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加重处罚情形 |
释义 | 抢劫加重处罚情形有: 1、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行为的; 2、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实施抢劫行为的; 3、有多次抢劫行为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4、入户抢劫的; 5、抢劫导致人员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实施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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