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地址写哪里 |
释义 | 1、该地址当事人应根据户口接收方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填写(购房入户的,根椐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详细地址填写)、在跨省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户口准迁证上的迁入地址填写该项、填列要求,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怎样更改户籍所在地 1、在当事人的户籍地址登记有误,需要更正的前提下:(1)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门牌号等)、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2、在当事人是迁移户口,更改户口本地址的前提下:(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居住证)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户口本上没有地址是怎么回事儿? 1、户籍地址:只会在当事人所在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体现(具体到门牌号),在当事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是不体现该项的;2、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本首页没有该项的,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等;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户口本,否则就可以正常使用(参看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 三、怎么换户口所在地 在当事人的户籍地址登记有误,需要更正的前提下: (1)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门牌号等)、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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