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办个体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可以随便填写吗 |
| 释义 | 一、办个体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可以随便填写吗 这个是可以的,现在实行注册资金认缴制,不过注册资金的多少就是你将来承担债权债务的多少。自从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以来,注册的资本应该理解为“股东承诺会投入这么多钱到公司中”,而不是“实际投入了那么多钱到公司中”。前者主要建立在股东信用(以及一定的法律威慑)基础上,后者则建立在实实在在的钱的基础上。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资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 (1)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确定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实缴出资的承诺。 (2)递增为妥,可以做增资,公司在创业初期,注册资本设定可以适当少些,等到后期公司规模扩大,企业有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以及业务所需时再做增资处理。 (3)行业为准,同行标准有很大的参考意义,不同行业对于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建议创业者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网上查询同一个行业的企业,参考同行业者的注册资金。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写吗 注册公司时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写,工商局会验资的。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的注册资本管理办法由实缴制变更为认缴制。这一变化,使得在注册公司填写注册资本时有了很大的灵活性。对于新设公司的创业者,是一项重大利好。但是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有的老板说“我先填它个一个亿!”但是要知道,如果企业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公司债务有一个多亿然而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那么股东有义务按照承诺的注册资本清偿剩余债务。由此可知,注册资金虚高,而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就会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三、个体营业执照异地可以注销吗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是在当地的工商管理局办理的,在异地是不能注销个体户的营业执照的。 四、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随便填吗 (一)注册公司时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写,工商局会验资的。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的注册资本管理办法由实缴制变更为认缴制。这一变化,使得在注册公司填写注册资本时有了很大的灵活性。对于新设公司的创业者,是一项重大利好。 (二)但是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但是要知道,如果企业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公司债务有一个多亿然而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那么股东有义务按照承诺的注册资本清偿剩余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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