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谎报警情要根据实际情况,从社会危害性来判断,如果该行为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属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应当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报案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法律会予以充分保障。但如果是虚假报案、恶意报案,不仅使有限的警力和警务资源浪费在处理无效警情上,无法高效打击违法犯罪,及时保护我们的权益,还有可能使没有违法的人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损害公安机关执法权威,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对于虚假报警、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给与的处罚是: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是一个严肃的地方,所以如果发现个别人民群众报假案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有影响的,也是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的。假报警显然是构成了违反行政治安事件,应当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如果因假报警,导致发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办案的,还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