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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改造和拆迁的区别
释义
    改造和拆迁的区别具体如下:
    1、方式不同:改造是属于惠民工程建设的范围,其方式是在不改变居住地方的情况下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同时还兼顾城市美化的性质;而拆迁是因为国家发展的需要,其方式是将规划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然后迁移安置到别处;
    2、主体不同:改造的主体主要是各地区的政府部门来牵头进行的,而拆迁的主体有可能是政府也有可能是企业,主要得看建设项目,比如说军事、铁路一些国家基础建设的主体就是政府,如果是工厂等建设则主体就是企业了;
    3、目的不同:改造的目的在于对城市局部或者整体部分进行规划改造,主要针对的是一些老旧小区的改造,让人们享受到更好的生活条件,同时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的面貌,拆迁则是国家政府为了实现经济政治等进行的活动。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如下:
    1、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补偿费;
    2、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
    3、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
    综上所述,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而拆迁,“拆”,是指将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必须拆除物拆除。“迁”,是指对原土地使用者的暂时或永久迁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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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7: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