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致有如下几种选择,1、到新的城市工作,在新的地方参保,将深圳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城市;2、回老家或者生活,可以在老家参加农民养老保险或者职工养老保险,将深圳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城市;3、等到快退休时,将深圳及其他地方参加的社保一并转移到退休地或者户口所在地。4、个人的参保记录是长期保存的档案,任何人都无权销毁。非深户离开深圳,如果已经交了10年以上社保了,不管以后回不回深圳,最好是先不要转出深圳,以后把异地的年限合并到深圳后,如果满15年,就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以后决定不在深圳办理退休,再转走也不迟,所以暂时不转走是为了以后办理退休时多一个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