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诉前准备,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 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2)提起诉讼,到法院立案庭发起诉讼,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