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 对外承担债务 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 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 公司的债务 不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 法定代表人 是 公司的股东 ,则需要按照认缴的出资金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