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迁移子女户口? |
释义 | 离婚后子女户口迁移需提供相关材料,如离婚证、出生证、夫妻户口本等。已上户口的孩子需向派出所申请迁出,未上户口的需提供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生育证。根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迁入地的村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再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最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证,再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不同离婚方式需要不同材料。 法律分析 已上户口,需提供小孩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没有上户口,则需要提供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生育证》。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并到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然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夫妻在离婚之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除了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外,还要涉及到子女户口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后子女户口怎么办呢?离婚后子女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呢?我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阐述。 一、离婚后子女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二、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请看以下几点: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一般是跟随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此时是否需要迁移,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而在办理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的时候,区分不同的离婚方式,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不一样的。 结语 离婚后子女户口的迁移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要看离婚方式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情况。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然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无论是哪种离婚方式,办理户口迁移前,需要先到相关部门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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