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大件运输公司注册条件 法律问题 |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货物运输经营业务,要求拥有至少1辆运载三级以上长大笨重货物运输的专用车和相应的装卸设备。根据《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型物件货物运输企业可以分为四个类型: 一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可以承运一级大型物件; 二类道路大型物件道路运输企业可以承运一级、二级大型物件; 三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可以承运一级、二级、三级大型物件; 四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可以承运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大型物件。 从事大件货物运输经营业务除应当具备《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规定的大件运输的基本条件外, 对于拟从事一类企业经营业务的,其拥有的车辆应当有20至100吨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挂车)及配套附件,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通过8%坡度; 对于拟从事二类企业经营业务的,其拥有的车辆应当有100至200吨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挂车)及配套组件,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能通过8%坡度; 对于拟从事三类企业经营业务的,其拥有的车辆应当有200至300吨的超重车组(包括牵引车、挂车)及配套附件,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通过8%坡度; 对于拟从事四类企业经营业务的,其拥有的车辆应当有300吨及以上的超重车组(包括牵引车、挂车)及配套附件,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通过8%坡度。 从事大型物件的运输车辆,除了要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两个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技术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对于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运转的,车辆要求还应当符合交通部颁发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5】1154号】:的规定。具体要求是: (1)一类道路大型物件运业户必须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半挂车、凹式低平台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车组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顺利通过8%的坡度。 (2)二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必须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100吨以上2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半挂车、凹式低平台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车组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顺利通过8%的坡度。 (3)三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必须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0吨以上3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半挂车、凹式低平台挂车、长货挂车、3纵列或4纵列挂车、其他变型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车组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顺利通过8%的坡度。 (4)四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必须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300吨及以上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半挂车、凹式低平台挂车、长货挂车、3纵列或4纵列挂车、其他变型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车组技术状况良好,在重载条件下能顺利通过8%的坡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