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的商铺只写一个人名字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共同财产和债务要详细列明 摸清楚对方掌握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如房产(含车位、商铺等)、车辆、存款、公积金、基金、理财产品、保险、股权等等。按照双方谈好的比例进行分割,最好写清楚万一离婚协议没列进去的财产和债务以后怎么处理。 2、房子、车子要配合过户 很多人虽然在离婚协议中拿到了车子、房子的所有权,但是原来车子房子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后得过户。等真正到了过户的时候,很多人又不配合,或者各种找茬。所以,离婚协议中还得写清楚什么时候过户、要怎么配合、税费怎么承担,再整一个“紧箍咒”——违约责任。 3、抚养和探望问题要写详细 如:每月抚养费多少,每年递增多少,上培训班、夏令营、私立学校费用怎么承担,万一遇上重大疾病的医疗费谁给。平时探望的时间、频率、寒暑假过年跟谁,该写都得写清楚。 有条件给小孩买商业保险的话,都写上。 4、迁户口和改名字的问题 很多时候,女方拿到抚养权后,为了小孩上学方便得迁户口,还有的想改名字。但是,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同意迁户口或者改名字,另一方是无法单独办成功的,所以,最好在离婚协议一次性约定清楚这些事情。而为了督促对方积极配合迁户口和改名字,最好还得加上违约条款,否则对方一反悔,你照样没辙,因为法院是不能起诉要求迁户口和改名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