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节假日工资翻三倍如何计算 |
释义 |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比如月薪为3000元,日工资基数就是:3000÷21.75=137.9元。如果既有休息日,又有法定假日,就分别计算再相加。 一、周六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是怎样的 周末加班工资为2倍工资。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由于周末属于休息日加班,因此,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具体计算加班工资公式如下: 周末加班工资=日工资×200%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其中,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加班费可不可以和工资一起发 加班费当然可以和工资一起发。 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而且,这里所指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是指在支付了正常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如果按一个人的月薪是3000元计算,实际算出的日工资应为137.9元,这样法定节假日加一天班的加班费应是137.9×3=413.8元,再加上一个137.9元就是该人应得的一天加班薪金。 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4、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注意:①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②此种计算方法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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