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购书签署与购房义务不对等》 认购书签署并不意味着必须购房。若定金支付方不履行债务或违反约定,导致无法达成合同目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方不履行债务或违反约定,导致无法达成合同目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签了认购书不是必须买房,如果是因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拓展延伸 认购书签的法律约束和责任是什么? 认购书签是购房者在购房前签署的一种合同文件,它确立了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购书签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购房者一旦签署认购书签,意味着他们有义务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房屋。如果购房者违约或拒绝购买,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法律后果。同时,开发商也有责任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合同,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签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结语 认购书签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约定,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购房者应遵守签署认购书的义务,按约购房;如违约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发商则有责任按约提供符合标准的房屋。购房者在签署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