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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人算公司的股东吗?
释义
    可以,法律没有禁止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工会、政府委托国资委。那么,合伙企业为非法人组织,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但根据《公司法》第57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和法人。
    也就是说,合伙企业可以为一人公司的股东。一人公司在其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或该个人借该公司逃脱债务、恶意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要承担无限责任。
    一、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
    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如下:第一、身份不同1、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2、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第二、出资不同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第三、责任形式不同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并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和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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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