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二手房卖方反悔的情况? |
释义 | 如何避免买二手房和出租房的风险?买方应要求业主当面签字或通过电话录音确认同意卖房,填写具体联系地址以便追讨违约责任,约定合理的违约金而不是双倍定金,选择诉讼而非仲裁解决争议。出租方应持有房屋产权证,获得房主的书面委托或同意,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交纳契税,以确保合同有效并保护自身权益。购房者和房东都需谨慎支付定金和签订合同,以避免纠纷和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 1、买方在签约时要求业主本人当面在买卖协议上签名,签名人数以房产证上的姓名为准,如果房产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要求了房产证上的业主全部到场在协议上当面签字。如果有人有事不能到现场,买家可以在签约时通过手机或电话与未到场的业主通话要求其确认同意卖房并录音。这样避免签约后卖方以业主之一不同意为由反悔 2、买方要求卖方要在买卖协议的联系地址栏填上具体联系地址,这样方便在卖方违约买方发函催告其履约时填写投寄地址。 3、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成交价10%-20%的违约金,支付双倍定金的条款不好,因为赔偿金额太少,卖方不怕。 4、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选择诉讼,不要选择仲裁,因为仲裁收费高。 怎样避免买二手房的风险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中介公司常要求购房者支付定金,其性质为订约定金。上述条款即“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签订购房合同,则丧失定金返还请求权。因此,购房者须了解各方面情况确定购房后,谨慎地支付定金。 出租房如何避免纠纷,当事人应该怎样避免出租房纠纷? 1.房主应持有《房屋产权证》,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主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具备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如果是转租,则应当事先征得房主的书面同意,否则,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即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保护。若您想将已购公房出租,但还未办理产权证,房主可以从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同时,由于购房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从法律上讲,应将租金中包含的土地收益上缴。但按目前的有关规定,可暂时按私房出租。 2.出租方还需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在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交纳契税之后,其行为才是合法的。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该合同即被视为无效,其内容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承租人违反该合同,出租人将遭受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在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况下,出租人无法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买卖二手房时,买方可要求业主亲自签署协议,确保所有业主都在场签字,或通过电话录音确认同意。买方还可要求卖方填写具体联系地址,以便催告其履约。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应支付成交价的10%-20%,避免双倍定金条款带来的不足。选择诉讼而非仲裁可避免高额仲裁费用。购房时需了解定金的性质和返还请求权。出租房屋时,房主应持有房屋产权证,并确保合同签订合法有效。出租方还需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保护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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