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买二手房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约定定金不是房屋买卖的法定程序,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 3、其他注意问题。 一、买房时必备的四类证据应该注意哪些 房产买卖期间注意保留的四类证据如下: 1、按协议的约定支付购房款,保留转账凭证; 2、对于办理的房屋买卖、过户备案登记材料要保留; 3、及时占有、使用、管理二手房的相关证据; 4、相关口头承诺的证据要保留等。 二、房产证一般多久能拿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法规的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等原因使其权属发生了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因此,房产证应是在买房之后30日内进行办理。 2、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算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的土地范围内房子权的登记,60个工作日。” 依据以上的办法制定了房屋权登记30个工作日的工作期限,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依据资料的多少尽量提速,可能10个工作日就能完成,也可能15个工作日才能完成。但一般会在30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办结(补充材料的工作日顺延)。 3、商品房的房产证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三、没盖好的房子可以卖吗 没盖好的房子可以卖。商品房是国家持有的,开发商动工就收房款,属于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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