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在购买保险时特别注明我患有精神疾病?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的义务和权利,被保险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其所知道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判断,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的义务和权利,告知义务包括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所知道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证明材料。 3.《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判断,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法》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其在合同订立、履行中的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结论:在购买保险时,如果被保险人患有精神疾病,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会影响理赔或者导致保险合同被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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