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具餐饮费定额发票的税率是6%。餐饮业属于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连续12个月提供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适用6%的税率,没有达到500万元的按小规模纳税人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顾客就餐消费后,可按消费额为顾客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法律客观: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