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身份证和户口簿。2、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3、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或毕业证书。 法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登记失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