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普通发票不能报销 |
释义 | 为什么普通发票不能报销原因如下: 1、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例如实际购买办公文具,但开的是其他高额商品,与实际不符的则为“虚开发票”,此类发票不能报销; 2、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3、发票填写“业务适用税率”错误。 4、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编码简称或简称错误; 5、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规范。例如发票出现盖章错误、模糊,或者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 6、发票为第三方开具。经济交易过程中,应当保持三流一致,销售方、开票方和收款方的三方一致;购买方、受票方和付款方的三方一致,如开票方为第三方,则易产生“认定虚开发票”的税务风险,虚开发票不能报销。 普通发票不报销的后果是什么 1、普通发票不报销的后果就是自己垫付金额,对自己造成一定损失。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开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符合其他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报销。 综上所述,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例如实际购买办公文具,但开的是其他高额商品,与实际不符的则为“虚开发票”,此类发票不能报销;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发票填写“业务适用税率”错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编码简称或简称错误;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规范。例如发票出现盖章错误、模糊,或者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发票为第三方开具。经济交易过程中,应当保持三流一致,销售方、开票方和收款方的三方一致;购买方、受票方和付款方的三方一致,如开票方为第三方,则易产生“认定虚开发票”的税务风险,虚开发票不能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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