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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公积金怎样取出来
释义
    一、提取条件
    1、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将租房提取纳入住房消费范畴
    增加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无房职工可直接限额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2、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三、调整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提取金额的计算方式
    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
    2、租赁房屋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
    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
    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
    四、提取额度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万;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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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