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随迁子女错过了申报时间怎么办 |
释义 | 随迁子女错过了申报时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了解当地教育部门或所在学校的随迁子女政策和补报名规定,以便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行动; 2、及时联系当地教育部门或所在学校的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咨询如何补报名; 3、按照教育部门或招生办公室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随迁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以便补报名; 4、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按照教育部门或招生办公室的要求,提交补报名申请,并等待审核和处理结果。 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户口办理流程: 1、在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补办户口本申请里的资料是否与微机资料库里的资料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 2、不是户主户口本的补办。 不是户主,基本上这种情况和上述补办户口本的流程是一样的,但是在补办户口本的过程中,还需提交户主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者村委证明(可能有的地方需要你写一个申请说户口本丢了),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就行了。 综上所述,在补报名时,需要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和信息,并遵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完成补报名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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