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法人?法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权利有: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该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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