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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休后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工伤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释义
    因工伤造成失业,属于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者向失业保险基金申请失业保险金。
    一、工伤后多久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开始享受伤残待遇的,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除过失性辞退外,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吗
    若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首先回答您的是有新法规出台,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2011年6月29日出台,2011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项规定、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条款的第(三)项规定说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其他待遇。
    三、单位为什么不愿意开失业证明
    一、失业证明开具的条件:
    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合同。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主动解除的,而不是劳动者主动解除。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失业是由用人单位所造成的,它属于被动失业。那么此时用人单位不仅要向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而且还要向劳动者开具失业证明,以方便劳动者在失业期间领取失业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不会为其开具失业证明;
    2、劳动者没任何过错行为。简单的说,劳动者在工作中没有任何的过错行为,也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合同的解除与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相关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开具失业证明。如果劳动者有过错行为或者是为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从而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不会为其开具失业证明。用人单位开具失业证明,往往就意味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为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如果满足失业证明开具条件,还要弄清公司是否给缴纳了失业保险。
    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失业保险金,那么公司也不会为其开具失业证明。所以应该了解清楚这个问题,不然只能是白费功夫,公司即使给开具了失业证明,也不会领取到失业金。
    如果劳动合同解除,且符合开具失业证明,那么应该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并明确告知公司,这是它应尽的义务。若是公司坚持不愿开具失业证明,则可以明确告知它,自己失业期间的损失将由公司负责,否则自已将通过仲裁或起诉解决。所以,劳动者应该把公司拒绝开具失业证明的后果,清晰的告知公司,让公司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和判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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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5 21:5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