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65岁及以上居民适当倾斜。 中央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是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不长,部分年龄较大的老年居民没有缴费或缴费年限不长,无个人账户养老金或金额较低,但他们过去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地方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对65岁以上的城乡参保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