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销权是什么意思呢? |
释义 | 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有不依破产程序以破产债权在破产分配前相互抵销的权利。抵销权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破产债权人的利益,做到相互债务公平清偿。 一、破产重整债权人能拿回多少 破产重整债权人能拿回多少是根据其申报的债权以及公司的资产来确定的,具体的方法有以下俩种: 1、一般债务人破产的,债权由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财产之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其他的债务; 2、企业破产后进行重整的,债权人可以要回多少钱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一般由债权人与破产企业协商解决。 一、破产重整的流程: 1、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 2、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裁定重整,并予以公告; 3、债务人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4、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5、表决通过后,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6、法院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7、重整计划执行。 二、破产重整时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 2、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其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追偿; 3、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如果债权到期,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也可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如果债权未到期,则争论比较大。 总之,公司破产重整时,债权人能依法根据清偿顺序拿回属于自己的钱,但需要留意自己的债权清偿顺序,并及时与公司协商还钱,以免错过了主张债权的有利时间。企业破产后进行重整的,债权人可以要回多少钱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一般由债权人与破产企业协商解决。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 二、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有什么区别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有: 1、破产债权是一种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发生的财产请求权。所谓破产程序可以满足,是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核实后,从破产财产中清偿。破产债权不仅不同于可以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赔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不同于从破产中取回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除权; 2、共同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顺利破产程序而发生的债务。 三、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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