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申请异地特殊门诊 |
释义 | 异地特殊门诊办理流程如下:参保人需要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随后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如果是异地慢特病患者在异地就医需要注意, 1、跨省就医需要做好异地患者就医备案。 (门诊、住院、慢特病患者都需要申请,可以联系参保地完成,也可以在手机上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按照提示内容完成), 2、符合慢特病条件的(恶性肿瘤)患者,应提前联系参保地做好门诊慢特病备案。(注意:备案信息需要写入医保卡) 3、第一次异地就医的患者,请持医保卡到门诊二部大厅收费处窗口同步信息。 4、按要求预约就诊号源,持医保卡到人工收费窗口取号/或换号。 5、患者持医保卡到“胸科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特殊病登记。 6、诊疗过程不变,也可以提示医生“已经完成异地特殊病备案”。 7、患者持医保卡和处方到人工收费窗口交费,可以实现门诊慢特病持卡结算并完成报销。 8、患者若需要了解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以及封顶线问题,请咨询参保地。 9、医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均可以使用。 10、如果有任何不懂的问题或就医时遇到困难,可以询问大厅的相关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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