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仲裁 录音证据提交
释义
    实践中,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地位不平等,劳动者在证据搜集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再加上法律观念淡薄,往往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才开始有证据意识,才开始想方设法的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以作为维权的依据。同时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电子设备的功能也是日新月异,以电子视听方式,出现的证据大量涌现,目前录音作为视听资料已经成为我国民诉法规定的八种证据形式之一。因此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但是,司法实践中,包括录音的证据要被采纳,必须满足证据的额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其中,录音证据要被采纳,一般至少也要满足以下两点:1、不是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录音2、录音清晰明确,内容能有效印证待证事实,并且通过司法鉴定等能确定录音对方的身份。只有满足以上两点,录音证据才可以保证期有效性,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公司开会员工录音违法吗
    公司开会录音不违法。公司开会是可以录音的,但是必须公开,最好不要秘密的录音。
    根据规定,即使是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除非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否则,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录音能否作为诉讼中的证据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
    1、录音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对存有疑点的录音,不能作为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经当庭播放,对方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属于无疑点的视听资料,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证据的证明效力。
    即,只要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且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录音意图证明的事实的,经当庭播放,对方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没有异议的录音,只要不是明显侵犯他人权利所得,就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2、录音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法途径下取得的录音是属于视听材料之一,是刑事案件证据类型,录音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
    如有以下情况的,录音不得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应予排除:
    1)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对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其真实性,除了结合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其他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外,还可以进行庭外调查核实,进行鉴定。如果通过上述调查方法,仍然无法确定真实性的,则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2)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的解释的。
    二、录音有效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害他人权利。
    总而言之,公司开会员工录音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要公开告诉开会参会人员,在参加会议人员同意后,可以进行录音,不能秘密进行录音,需要参会人员同意,意见不统一,可以拒绝参加开会,开会录音是需要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私自录音不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
    二、视频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视频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视具体情况而定。视频证据的有效性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则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3、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会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9: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