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 |
释义 | 我国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分为十个等级,专业的鉴定机构会根据当事人的受伤情况作出鉴定,其中第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而第十级伤残程度则是相对最轻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受伤后的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害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规定:【一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伤残划分依据为: (1)一级伤残: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八级伤残: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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