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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应当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法律依据: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查询。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许可颁发、许可事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许可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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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