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低保户享受的待遇:最低保障金、低保户的就医、就学、住房、取暖等补贴,享受临时救济等等。 1、低保金 2、就医:申办低保的同时,低保户会领到一张医疗卡,有病住院会享受相关减免,患有大病的还会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或二次医疗救助。 3、就学:就是说地阿伯户家庭的学生要享受学费的部分减免。 4:、住房:目前只有无房的低保户在外租房的会享受一定的租房补贴。 5、取暖:享受取暖费的部分减免。 6、临时救济:由国家统一的临时补贴,比如菜价上涨国家会统一下发菜金补贴。再有就是天灾人祸等临时性的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个别补贴。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法律客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