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对尸体进行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是否由交通事故所直接造成的以及具体的死亡时间,用于对肇事车辆进行相关的事故认定,且可以作为推断肇事车驾驶员是否构成逃逸或故意不对受害者进行施救的证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