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然人可以开运输发票,未在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个人,要去税务局代开;已在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个人,可以直接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