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探望权必须遵循的原则如下: 1、自动获取原则,自动取得原则是探望权不是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只要确定了直接监护权,探望权也同时成立,非直接监护人的父母取得探望权; 2、主体具体原则是,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在特殊条件下可以是近亲,不与未成年子女同住的近亲属,也是探望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主体之一; 3、协议优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