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双方的定义上来区别:不良债权,是指公司企业的资金、商品、技术等借与或租借到其它公司企业但面临无法收回或收回少量的现象。不良债权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因素在于我们国家的法治化程度不够,客观的说,我们国家无论从法律的制定、法律的执行以及配套制度的建设(如财务监管、信用制度)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从企业自身内部来说,不良债权的产生缘于企业对债权的监督管理不够。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 法律依据: 《民事案由规定全文》 第四章 十、合同纠纷 66、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67、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1)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2)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68、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69、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70、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71、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7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73、悬赏广告纠纷 74、买卖合同纠纷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4)互易纠纷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6)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7)电视购物合同纠纷 7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76、拍卖合同纠纷 77、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