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是“阴合同”还是“阳合同”,都应被认为是无效的。如果两份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在同一天签订且难以确定先后顺序,则可能是在签订之前达成了默契或在签订之后进行了内容调整。虽然形式上是同时签订,但大多数情况下是在中标之前签订的“阴合同”。 法律分析 无论是“阴合同”还是“阳合同”,都应以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当事人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为无效。这两份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在同一天签订,难以确定先后顺序。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就已经达成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默契”,或者在签订之后对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了调整。虽然形式上是同时签订,但绝大部分情况下是双方有事先的“默契”,一般应归结为“阴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前的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该内容由 梁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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