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购房者怎么解除合同? |
释义 | 一、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以下情况购房者有权利退房: 1、延迟交房三个月以上。 2、开发商证照不全。这种情况合同自始无效。 3、开发商任意改变合同约定的设计。 4、无法获得贷款。 5、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6、房屋面积实际误差超过3%。 7、开发商不能出示《竣工备案表》,或者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8、签约后开发商把标的房屋另售他人或擅自抵押。 二、购房者怎么解除买房合同购买住宅后,大部分消费者会入住其中,但是由于出现消费者对住宅质量或合同不满的情况,往往会出现退房,即开发商解除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将购房款退还给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问题比较重要,一是消费者要解除什么合同;二是解除这些合同过程中的先后顺序。如果消费者提出的退房要求被开发商接受,那么有两个合同需要解除,一是消费者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二是消费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因为有三方当事人,而且有两个合同,由于在空间操作上无法同步进行,就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顺序问题;从实际行为上,我们可以设计出多种可能的选择方案,目前较为普遍的有以下几种,分别描述: 1、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取回首付款,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 2、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后取回首付款,最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 3、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最后取得首付款。这三种过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消费者首先要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表明消费者放弃对住宅行使占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存在一种风险:一旦解除合同后,即不能再度占有住宅,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归还银行借款,则消费者除了丧失房屋权利外,仍然需要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即所谓“钱房两空”;如果开发商在此期间出现破产,则消费者损失更为巨大:不仅住宅(仅指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可能会作破产财产被拍卖,而且已经支付的首付款无法取得,同时还要支付15年到20年的银行借款。为了使消费者最大限地免除上述风险,在开发商不会破产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在实际操作时可以通过以下程序: 1、消费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是一个附条件的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2、消费者再与银行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也是一个附条件的解除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 3、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确定的条件出现,消费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解除。 4、开发商归还消费者的首付款,并协助办理消费者退房的各种相关手续。 5、 第三、第四个行为履行完毕后,第一步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假设的条件出现,消费者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解除可以看出,退房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如果您的房子符合退房的条件,您最好事先咨询一下有经验的律师,让他帮您分析分析情况,看看选择哪种方式来解除合同,避免您的利益受到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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