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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审批无法通过,应该怎么办?
释义
    宅基地没有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农村宅基地申请不下来?
    发生农村宅基地纠纷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到当地乡(镇) 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宅基地不给审批怎么办?
    申请宅基地不批应在消除不批的缘由后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农村宅基地面积的审批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农村审批宅基地程序如下: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议并公布;2、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3、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4、符合审批条件的核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建设农村宅基地附属房需要审批吗?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以下手续: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张榜公示;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我家农村宅基地超出审批面积怎么办谢谢?
    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是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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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2: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