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慢性疾病补贴需要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审查自己是否符合领取慢性病补助的条件; 2、当事人需准备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 3、当事人填写《慢性疾病就诊卡申请表》并提交到市或县人力资源办公室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办理慢性补贴的材料有哪些 1、医保卡; 2、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 4、出院小结; 5、诊断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