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方可以转让乙方合同吗? |
释义 | 合同中的乙方可以依法转让合同。但是合同中权利义务应当是合法有效存在的,且可以进行转让的权利义务。如果乙方转让的是合同权利的,要通知合同的债务人;如果转让的是合同的义务的,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 一、借条转让如何才能生效 借条转让具备下列条件才能生效: 1、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2、确定债权是否满足可转让的条件,满足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 3、债权转让人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等。 二、债权转让意味着怎样 债权转让意味着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在转让债权后,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未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第三人。 三、债权转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合同的条件有: 1、必须有有效的合同债权; 2、合同债权的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 3、转让的合同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4、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应当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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