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迫犯罪会如何进行判刑 |
释义 | 1、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追究犯罪,但是按照其犯罪情节予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如果被胁迫人属于胁从犯。如果被迫犯在客观上起到了主要作用的,便可以构成主犯。 2、对于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不一定构成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认定。 一、做被人胁迫过抢劫的要怎么办 被胁迫抢劫的行为虽然构成抢劫罪,但是由于是被胁迫才实施的抢劫行为的,根据我国法律,属于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二、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如何规定的呢 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的规定是在强奸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三、团伙作案怎样个人量刑 团伙作案构成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承担刑事责任。至于对团伙中个人的具体量刑,则要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考虑:1、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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