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黄斑病变是否需要律师介入?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其保障的疾病种类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如果保单中规定了黄斑病变为保障范围之内的疾病,且保险公司仍然拒绝承担相应责任,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介入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分析合同条款和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协助被保险人进行协商或提起诉讼等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不得拒绝不合理地推迟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 2.《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保险人以保险单约定的除外责任为由拒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保险单约定的除外责任确实存在且适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应当尊重律师的职业道德,配合律师履行职责。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被保险人有权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可以协助被保险人制定诉讼策略,提供法律意见,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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