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配合居委会登记户口信息会犯法吗 |
释义 | 不配合居委会登记户口信息不犯法,但是是违法行为,违法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未构成犯罪。我国户口登记的户,是按户内居住人员组成情况来划分的,由一个家庭的成员共居一处,或虽非家庭成员,但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一般称为家庭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共同居住集体宿舍的户,称集体户。立户标准,总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日常工作中,一般按下列标准掌握:一个家庭的成员,居住生活在一起的立为一户;一个家庭的成员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干部和职工以同一单位共同住宿一处的立为一户。如果有的单位集体宿舍较多,分居几个户口管辖区的,可分别立户或协商选定一处立户;以船舶为家的公民,一家立为一户。 分户,主要是指家庭户的分户。一个家庭的子女结婚后,经济独立、生活分开并有居住条件的,应予分户。居住单位内部、登记集体户口的职工,因有家属或另行分配住房的,应给予分户。因家庭和居住情况发生变化,原来的若干户实际已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即可以并户。如一个家庭愿分居两处,为了生活方便,与他人交换住房后,家庭成员又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就应当并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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