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拒绝居委会登记信息的,因为居委会有权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进行信息登记。但是如果居委会为不合理的目的在法定权力外而登记居民信息居民可以拒绝。同时如果需要登记的信息涉及居民隐私等也是可以拒绝的。不配合居委会登记户口信息不犯法,但是是违法行为,违法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未构成犯罪。我国户口登记的户,是按户内居住人员组成情况来划分的,由一个家庭的成员共居一处,或虽非家庭成员,但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一般称为家庭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共同居住集体宿舍的户,称集体户。立户标准,总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査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査机关按照法律规章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査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