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公章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1、办国有、集体企业单的公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 2、办学校刻印章,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办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 4、办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等。 法律客观: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 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