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章补办需要的手续如下: 1、法人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 3、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法人需亲自办理。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 4、刻章。如果快的话一个星期就可以办好了。 公章丢失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 4、加盖法人私章的法人委托书含法人签名; 5、遗失登报证明及登报报纸。 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