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赠予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已将原房犀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也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