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拍帆尘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相关问题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对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必须取得申请人的同意。没有经过申请人同意的,是不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所以,如果法轿春院不经过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属于违法行为,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袭禅财产调查举措,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举措,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