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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业健康档案由谁单位负责保管?
释义
    用人单位应建立管理制度,负责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保护劳动者隐私权。规定借阅和复印权限,未授权人员不得借阅。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给离岗劳动者,并签章确认,不得收费或弄虚作假。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存工作,
    并根据有关病案的保密原则,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应对借阅做出规定,规定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的借阅和复印权限,用人单位不允许未授权人员借阅,并做好借阅登记和复印记录。
    4.8.8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岗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
    签章,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拓展延伸
    职业健康档案的保管责任单位应如何确定?
    确定职业健康档案的保管责任单位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查看是否有明确规定。其次,应考虑职业健康档案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哪个单位最具有专业性和能力来保管和管理这些档案。此外,还需要考虑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以及是否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的保管工作。最后,需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确保职业健康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总之,确定职业健康档案的保管责任单位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专业性、职能部门和合作机制等因素。
    结语
    用人单位应建立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保存工作,并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对于档案的借阅和复印,应制定规定,明确借阅和复印权限,禁止未授权人员借阅,并做好借阅登记和复印记录。同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地提供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确定职业健康档案的保管责任单位需要考虑法律法规、档案性质和内容、专业性和能力、职能部门和合作机制等多个因素。通过综合考虑和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商,确保职业健康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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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19:25